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适用于哪些工程】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法规,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投标活动。但关于其是否适用于工程类项目,存在一定的理解差异和适用范围的界定问题。
本文将对87号令的适用范围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适用与不适用的工程项目类型。
一、87号令的适用范围总结
根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的规定,该办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政府采购活动:
1. 货物类采购:指采购各种实物商品,如设备、材料、办公用品等。
2. 服务类采购:指采购各类非实物性服务,如咨询、设计、监理、培训、物业管理等。
而该办法不适用于工程类采购,即涉及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、安装、装修等工程建设项目。
二、适用与不适用工程项目的对比表
项目类型 | 是否适用87号令 | 说明 |
货物采购 | ✅ 是 | 包括设备、材料、办公用品等实物商品的采购。 |
服务采购 | ✅ 是 | 如设计、咨询、监理、培训等非实物性服务。 |
工程建设采购 | ❌ 否 | 涉及建筑、安装、装修等工程类项目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相关配套规定。 |
工程施工招标 | ❌ 否 | 属于工程类项目,应适用《招标投标法》及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)。 |
工程设备采购 | ✅ 是 | 若仅采购设备,不包含施工,则适用87号令。 |
工程设计服务 | ✅ 是 | 设计属于服务类,适用87号令。 |
工程监理服务 | ✅ 是 | 监理属于服务类,适用87号令。 |
三、总结
87号令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,而不适用于工程类项目。对于涉及建筑工程、施工、安装等内容的采购,应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在实际操作中,需注意区分“工程”与“服务”的界限,避免因适用法律错误而导致程序违规或法律责任。建议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,结合项目性质明确适用的法规依据,确保合规性与合法性。